今天是秋季的第一天,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秋天。
你问我,有什么特别吗,说实在的,除了天气开始转凉之外(好吧,我承认真的冷到不行,只怪体子弱),树叶也没有一夜之间转黄这么莫名其妙吧。
恰巧明天没有上课,决定今晚陪卓栩一起去运动场看她进行篮球选拔。
虽说我跟她相识的起点跟篮球并没有直接关系,可我们的友谊有一部分是在一起打三人篮球赛那段期间茁壮成长的。
那年我们十一二岁,她开始加入学校篮球队在太阳底下练球也有一段日子。
她的皮肤并没有像其他的球员一样被晒得黝黑,或是油脂分泌旺盛而满脸暗疮,
除了有着一头因为被大太阳晒坏的棕褐色头发作特征之外,很难从人群中分辨出其实她也是一位篮球员之一。
还记得每次周会例行会检查头发和指甲,每回她都会被训育主任捉去问话『嘿这位同学你就坦白告诉老师你是不是去染头发』。
花了好多时间向老师解释实情后她都会向我吐糟,这学校还真是的。
她喜欢画画,不喜欢听讲,喜欢看书,喜欢看漫画。
虽然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可她的成绩也算是保持在学校顶尖的水平之上。
其实那时有暗暗羡慕她的全能,能文能武的,好多男孩子其实都有暗暗喜欢这类型的女生,而我也不否认她的魅力,站在她身边的时候我都挺骄傲的,像是自家的姑娘处长有成。
好吧再说下去的话我们再次见面的时候一定怪恶心的,这些陈年往事我就打住不说。
想说的,其实跟篮球有关。
在机缘巧合之下,有幸跟她和刘敏一起打三人篮球赛,误打误撞就进了决赛。
我想那也算是我十二岁那年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我还记得在篮球场上我们进球后欢腾地击掌,虽说那场赛事对她来说根本就是小事一桩。
那种一起在太阳下奋斗而流汗的感觉,真的很奇妙,像是为自己立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成为自己希望成为的那个样子。
后来,有幸加入学校篮球队教练的另个晚上特训的球队跟其他学校的球员一起练球。
基于缺乏篮球底子和体能不足,去了好几次的练习我都会因为失误而连累到其他的球员陪我一起被惩罚,有时罚跑篮球场,有时罚跑 set。
我觉得这样子下去对她们的训练一定会有所限制,也不想自己成为她们的累赘作前提,我决定退出球队。
我想这个跟我的强大的自尊心也有很大的关联,从此以后,我不再做我没有把握的事。
小学时期打乒乓、排球、篮球,都是因为自己的小聪明和自以为是在作祟,认为自己的天分在那里,自然而然就喜欢从事类似的活动。
虽说在早前看心理学的篇章有说到,一个人的喜好跟他的能力有关—— 譬如说你对数学很在行,你自然就会更喜欢专研别人不明白的数学题,在解题时从中取得更大的满足感,然后掌握能力的提升便会迫使你更加深入地去明白它。周而复始。
长大后,我明白这叫做虚荣。
我喜欢听见别人的赞美声,夸我厉害,并不是死读书,全能。
唉真是的,好想戳死当时那个尾巴翘得天高的自己。
渐渐长大了,发现所谓真正的喜欢,就是要去坦然接受自己那一方面的缺陷。就像爱一个人一样。
以前当别人问起,噢你打什么球的,噢你玩什么乐器的,我会很乐意地跟你说我以前(其实根本就微不足道)的奋斗史,有多么多么辛苦取得这个那个,好博得你一声,哇你好厉害。
是很肤浅没错,可人不就年轻一回吗,愚蠢无知可以成为我的代名词。
今天在球场上,我晃一晃神偶尔会有错觉我回到十一二岁那个时候。
我依旧喜欢坐在球场边,顶着太阳眯着眼看她打球,喜欢大家的鞋子底部和球场粗糙的地上摩擦而发出的吱吱响,喜欢汗珠在发梢间晃晃欲滴,喜欢大口大口地喝着水,喜欢那颗橙色的球被拍在地板上咚咚作响的节奏。
我想起了我很喜欢篮球的原因。
跟虚荣无关,就那个思想很纯净,就想把喜欢的事做好的心情。
小学毕业后因为分隔两所学校,我的目光无法继续追逐她打球的身影,我们几乎不再说话,各自寻找新的伙伴和生活。那段期间的我花了好些时间去适应。
后来,在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坐在树下的石椅看着远方跟 H 说,我好喜欢看别人打球。
后来的后来,他的身影也开始频密地出现在热哄哄的篮球场上,可当时我并没有想太多。
许久以后我才从他送我的手写卡片中明白其中的原因。
这或许也是我中学生涯中最浪漫的小片段之一,我的存在在另个人的生命中起了不同的涟漪。
进了大学后,我也赋予乒乓新的生命力。
我学会大方承认自己的有所不足,从零开始地学习,就算是碰到怎样都学不会接的球,也不再逃避。
而很幸运的,都有朋友从旁耐心地指点,给我发上百颗同款的旋转球,让我适应和学会判断球的去向,而不是像以往一样直接摊开手说,哎哟我们可以换个打法吗,你这球我明明就不会。
大学的乒乓项目将会在星期六举行,我相信届时一定高手如云,可我真的很期待将近三个月后重新折返乒乓桌的快感。
好吧,也不知道为什么今晚特啰嗦。
谢谢你们陪我到最后。
致每个陪我成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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