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摄于伦敦,一月二十五日,晴。
很小很小的时候,『梦想』二字总是一个轻而易举就能吐出的词。
当身边的同学都还在课堂里大开嗓子争论究竟谁的梦想最厉害的时候——校长、律师、医生或是笨到把内裤也穿反的超人,我已在课桌上坐直身子认真地写作业,开始编织属于自己的留学梦。
我想去英国。
为什么是英国,你问。
耸耸肩。我也不知道,就想去英国。
兜兜转转拐了几个圈,二十岁的我终于如愿地获得了一份全额奖学金,有幸踏足在这片被米字旗覆盖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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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了我在曼大第一学期期末的最后一份试卷以后,我匆忙地把毛巾和牙刷塞进了背包,只身前往 H 君所在的城市。
五个小时的车程被延误至六个小时,虽有些疲累但我内心的雀跃丝毫不减。
这已是我第三次去伦敦,可感觉上,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
常被别人问起,曼彻斯顿与伦敦这两个大城市,差别在哪里。
套英国朋友的话来说嘛,大部分人对于伦敦的印象逃不掉的就是:人会比较冷漠吧,生活脚步比较快吧,物价比较贵吧,之类的。
这样的逻辑,我相信也适用于每一个国家的最主要城市。就像在马来西亚,吉隆坡的人总是会被认作为比较不友善的一群,而身为吉隆坡人的我,也没有要为之辩解的打算。
可怎么说呢,伦敦就是有一种魔力。即使它有多不近人情,你还是会不自觉地被它的绚丽给吸引住,像飞虫无可救药地扑向深夜里的一把火一样。
这一趟三天两夜的伦敦之旅算是我来过的几次中最开心的一次。
除了没有课业的压力之外,那几天的太阳都暖哄哄的,一颗雨滴都没下。天空似乎在为我放晴。
虽然偶尔会刮起几阵寒风,但入冬以后的伦敦呀,只要上天可以给我那么一束阳光的温暖,我就可以开开心心地把一天过完。
三天里偶有无人贴身陪伴的时刻,毕竟,H 君与朋友们也该有自己的生活得按部就班地过。
有别以往,我决定自己一个人背着小背包搭地下铁在伦敦四处游荡。也只带了手机、只剩几个零钱的皮包、一小瓶水,自个儿出发。
先是售卖各式各样的服装、食物与手工艺品的 Camden Market。
在那里的一个摊子购买纪念品准备带回国送友人的时候,听到老板的口音怪熟悉的,随口问问一下才得知原来老板同样来自同个家乡,在我阿姨以前任教的一个小渔村出生长大。
老板欣喜地以福建话跟我攀谈,我支支吾吾地用我不成大器的福建话一搭没一搭地回应着。
我父亲是广东人,母亲是潮州人。他俩在家里沟通用福建话,老板说的一字一句我自然听懂。可听懂与会话本是两回事,所以我最终还是以傻笑呵呵地带过,由他引领我往乡愁那个方向轻轻地往下掉。
“ 有机会就留在这里吧,那个地方对我们不公平。”
“ 不。”
“ 啊?那个地方都没善待我们!”
“那是我的家。有家就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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