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9, 2014

记事本

1. 


或许很多人听到这首歌的时候,第一个联想到的会是陈慧琳细细的嗓子。
不知道其实大家都知道这首歌原是谁的作品么。
就好象 2006 那一年,
原本默默无名的小子张栋梁唱了一曲《黄昏》夺下 Astro 新秀大赛时,
大家把张栋梁给记下了,
也把那首歌的原唱给记下来的,有几个。




《黄昏》。《出卖》。《记事本》

感恩我有个爱听歌的老爸,从小我就认识了这把沉稳的男声。
他不帅,他不特别高大,他把寂寞唱得很是味道。
他叫   周传雄。
不认识他的人,请一定一定要去听他的歌。

『他把歌都唱得很痛。』
弟弟说。




有点臭屁地说,我觉得这是我目前最喜欢自己唱的一首歌,呵呵。







2.


在还没踏入部落格的世界之前都有写日记的习惯。
也不是每天都写的,
只有发生什么特别事件的时候
才会用黑色墨水笔在一本精美的线条簿子里洋洋洒洒写一页,
然后再画上一个小卡通做日志的结尾。

特别事件无非就是
被妈妈骂,跟哪个同学要好上了,
写字条被老师抓到了,考试考差了,
哪个男孩经过课桌了,
等等等等。

每次看回去都有爆笑的冲动。
看到那到如今都没有变化太大
当时认为很漂亮却一点也不的字迹,
就好象站在镜子前看到这个唬烂白痴的我。

开始写日记的时候我五年级。十一岁。
今年我竟然二十了。






3.


长大了,无非就是把一些事看得重一些,其余的看得轻一些。




弟弟报读了离家不远的 Asia Pacific University (简称APU,之前为 APIT)
Foundation in Business IT。

虽然开课也不过是一个星期前的事,
但我看见了他性格上的锐变——
我还记得那天朋友一离开我家后,他立刻跑去换上 Formal wear 给我看。
换上了笔挺的西装裤和黑皮鞋,
霎那间我觉得我家小弟好像真的长大了,
不再是那个咧嘴笑屁颠屁颠地跟在我后头的小混蛋了。




开学前一个晚上。
他说,其实他还没准备好这么快去面对新环境和新人类。
这一趟新的旅程,熟悉的朋友没几个。
他说,他害怕他的内向会让他继续一个人。




现在的他,说起班上发生的事或讨论的课题,
他神采飞扬的样子是以前我不常看到的。
虽然记住的名字没有几个,
可是我看到他似乎真的开始喜欢和适应现在的生活。
他开始参与别人的话题,而且参的都是各有故事的外国同学。

I see the passion to learn burning through his eyes.

真替他开心。

也有点羡慕。其实。






4.


这段时间跟许多以前的朋友聚会了,发现自己的话少了。
也感觉自己因为这件事而不开心的时间变少了。

换作是以前,坦白说,我曾经认为自己是个镁光灯会照着的女孩。
在一众圈子里我也曾经暗暗希望话题围着我转,
也把很多事情看作是理所当然。
而在大圈子里不多说话肯定不是我的风格。

可现在的我不同了。
或许我不再锐利,在人群中随意游走也不会刺伤人,
一个人静静地呼吸,累了就停下脚步,休息够了就回到人群中一起迷失方向。

人群中的我别人看不到没关系。
只要身边有懂我的人听我唱歌,
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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